健康險
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疾病或傷害需住院診療時,保險公司依照契約約定,給付【醫療費用保險金】、【醫療照護保險金】或【特定傷病保險金】,由此可知,健康險是以被保險人健康狀況作為保險標的的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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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康險契約模式:
有單獨存在的終身契約,或是附加於壽險的附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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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加契約:
多半附加於終身型壽險上,亦可附加於終身型健康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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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保障期間區分:
可分為終身型健康險、歲滿期型健康險與定期型健康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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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保障範圍區分:
可分為一般傷病健康保險、癌症保險、特定(重大)傷病健康保險與長期照護保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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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賠條件:
健康險理賠前提必須有積極的醫療行為或罹患保險範圍的特定傷病,且積極的醫療行為多以住院為前提。
但因應醫療技術的進步,目前許多健康保險將部分門診醫療行為亦納入保障範圍中。
同時為避免道德風險,通常會依險種有30~90天的等待期,兼顧加入保險計劃的客戶享有最周全的照護與就醫公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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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費:
計算基礎是以被保險人的年齡、性別為主要計算依據,一般而言,年齡愈高,保費也愈高;女性略高於男性。
除此之外,被保險人個別的體態、病史、家族病史、嗜好等,亦是影響費率的重要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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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合對象:
若年齡層在45歲以上者,建議加入終身型醫療保障,以避免老年醫療不足的缺憾。
若為單身貴族,除了醫療日額3,000元的保障外,長期照護險種更是首選,為老年醫療照護作最周全的準備。
若家族病史有癌症病史、曾發生較嚴重的醫療行為或有職業病之虞者,則防癌保險、重大疾病保險與特定傷病保險則為必備的醫療組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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